多地曝出假盐毒盐大案

2016-08-11 09:34:04   来源:三湘都市报

22年难治假盐泛滥 监管漏洞亟待填补

近几年来,广东、浙江、江苏、河南、山西接连曝出假盐、毒盐大案,贵州甚至查出“牲畜用盐卖给人用”。记者梳理发现,国内的假盐案件至少可以追溯至1994年,层层监管为何难挡假盐泛滥?

今年4月12日,石家庄市公安局、石家庄市盐政管理处联合侦破了一起工业盐冒充食用碘盐的案件。

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检察官秦昕介绍,犯罪嫌疑人曹某最开始只是将从他处批发来的私盐,放在自己摊位上销售,在尝到甜头后,专门从山东购置了成袋的工业用盐以及印有“中盐河北盐业专营有限公司”“河北省著名商标”“海晶”“绿色碘盐”等字样的包装袋、包装箱,更买来封包机、打包机等工具。

警方和盐政部门在现场搜查发现,半成品工业盐共计13.5吨,成品包装盐多达240箱,合计查获假冒食用盐35吨。这半年间,更有数量不明的假盐流向了普通市民的餐桌。

业内人士指出,工业盐包括亚硝酸盐和含有亚硝酸盐的工业氯化钠等,成人摄入0.2-0.5克亚硝酸盐即可引发中毒,摄入3克即可致死。

业内人士指出,22年难堵假盐上餐桌的背后,是亟待填补的监管漏洞。

据介绍,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用于生产饲料和养殖牲畜,属农业部门主管,而根据《食盐专营办法》《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畜牧盐又属食盐专营的范畴。多头管理往往造成市场监管上的漏洞。

据石家庄盐业部门负责人介绍,除了多头管理,劣质盐尤其容易脱离监管。“对于那些不宜食用的普通工业盐,即不是以亚硝酸钠为主要成分、小剂量就能致死的盐类,国家对其管理更为‘宽松’,多数流向了农村、乡镇地区的市场。”

业内人士认为,要从源头上保障食盐的质量安全,还须实行更高标准、更加严格的食盐生产管理。目前食盐生产标准相对较低,为适应社会对卫生、环保等方面的要求,要按照与其他食品一样甚至更高的卫生标准来规范食盐生产。

■据新华社(来源:三湘都市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