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将严打涉盐违法行为

2016-06-14 14:31:39   来源:扬子晚报

  扬子晚报讯(记者 陈郁 通讯员 于坤)昨天,南京盐务、公安、食药监、工商等五部门联合行动,启动针对制贩假盐的专项治理行动。

  由于食盐商品的特殊性,流动性强,使用量大,属于快速日常消费品,因此在南京的一些地区的重要市场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,给南京的食盐安全形势带来隐患。2015年,南京共查处涉盐案件213起。在2014年青奥会期间,盐务与公安两部门联合侦破了“8·30”以工业盐为原料制售假冒淮牌小包装食盐的案件,有力地保障了青奥会期间的食盐安全。案件涉及两省一市,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,刑拘12名,2015年4月16日由鼓楼区法院审结宣判,周某某等5人被判实刑,罚金24万元,其中主犯被判3年零6个月,罚金8万元。“8·30”的成功侦办,有力地震慑了南京的食盐市场。

  南京市食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南京市盐务管理局局长董志彬介绍,此次的专项行动将持续到7月12日,行动会围绕排查食盐生产及假冒食盐源头等七个重点方面展开。其中包括对全市化工副产盐企业进行登记和生产销售情况备案;对可能流入食盐市场的液体盐、工业盐、工业副产盐,以及纳入食盐范畴进行监管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、渔盐、肠衣盐等盐产品,进行集中排查、源头治理。对城乡综合市场、农村集贸市场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假冒伪劣食盐案件多发地区,加强突击巡查,实现检查全覆盖,确保无盲区、无死角等。同时还将重点曝光违规违法生产和使用食盐的单位。对生产企业违法生产食盐,对渔业、畜牧业、肠衣加工用盐企业使用工业盐等盐产品违规违法行为,对食品加工企业(单位)使用工业盐、饲料添加剂氯化钠、肠衣盐、海水晶等盐产品加工主副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,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进行曝光并严禁进入食盐生产流通领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