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进口商需加强保质期管理防止不合格风险

2017-11-02 11:57:39   来源:

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2017年9月未准入境的食品化妆品信息中,有179批食品因超过保质期被退运或销毁,未准入境。涉及品种有:纯牛奶、调制乳、奶酪、咖啡粉、菜籽油、糖果、巧克力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、麦片、饼干、蛋糕、饮料、酒等。

食品保质期,是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。在此期限内,产品完全适于销售,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。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,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、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保质期也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该标示的内容,酒精度大于等于10%的饮料酒、食醋、食用盐、固态食糖类、味精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。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c㎡时也可以豁免标示保质期。

据江苏常熟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检验人员介绍,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在安全卫生方面难以保证,且随着时间的延长,食物本身的品质就会下降,比如其中的营养素、蛋白质、脂肪、维生素等均会发生变化,容易腐败变质,甚至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细菌或毒素。进口食品在保质期方面特别要注意,因为需要经历运输和通关过程,进口商要根据产品情况预留足够的时间,避免产品到岸检验检疫时已超过保质期。尤其是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,进口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,不予进口。

食品过于临近保质期也会对销售产生影响,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国内食品进口商要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评估,确保保质期标示和管理符合我国食品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。一是要加强与国外出口商的沟通,明确产品特性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要素,确定产品批次满足进口要求;二是注意保质期形式、要素以及真实性符合我国食品标签要求,不得通过加贴、补印等手段单独对日期进行篡改;三是要在食品进口前充分做好通关准备工作,如产品配方、产品标签、所需证书资料等是否满足进口要求,加快通关速度,防止发生需要整改的情况耽误食品通关时间;四是储藏运输过程要符合产品贮存要求,防止产品在保质期内就因贮存不当而品质不合格。另外,在进口食品通关以后,食品经营者要按照进货查验制度,定期检查库存食品,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,确保所销售的进口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