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酒真不许寄了?快递业还有点懵!

2017-03-02 09:50:20   来源:新商报

近两天,一则《你网购的东西可能收不到了!快递新规定:又多了100多种东西不能寄……》的消息,通过互联网迅速传播。文中称,随着《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》实施,快递禁寄品从58种增至188种,在此范围内的物品今后寄递、网购都要受到限制。牵涉到了消费者利益,消息因此备受舆论关注。

当媒体把焦点集中在罗列新规时,被忽略的快递行业正一幅囧容。“让快递员去判断一件物品属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,或者是不是假冒伪劣物品,这个难度着实不小。”

监管升级

禁寄品增至188种

此次引发关注的《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》,是国家邮政局十年前发布的《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(试行)》的“升级版”,禁寄品从58种增至了188种。记者了解到,相关通告是由国家邮政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三部门联合发布的。

清单中的188种禁寄物品涵盖了19个分类,包括:危害国家安全、扰乱社会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;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毒害性、感染性、放射性等各类物品;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等。

对比2007版,新版《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》明确禁止收寄象牙、虎骨、犀牛角等制品,管制刀具、打火机、烟花爆竹、油漆等百姓日常多有接触的物品也在禁递范围内。记者通过对比目录发现,其他网传禁寄的热点物品中,红酒、56度以上白酒并不在列,手机只能陆运不能空运、香烟每次最多只能寄递两条也并未出现在目录中。但据记者了解,关于手机和香烟的寄递限制,事实上已经执行多年,不是此次新规颁布才有的新变化。

可以确认的是,新规此番加大了对于违反禁止寄递物品的责任追究力度。如果寄递企业发生违规收寄行为,且造成严重后果,将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
“全能”快递员

培训起来难度太大?

采访中记者了解到,新版规定出台后,快递行业已经行动起来,除了发内部通知,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出申明,还安排了门店自检自查。但终端网点反馈上来的信息,让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压力。

“比如客户一箱货100件服装,其中夹入一把菜刀,或者塞进几只打火机,快递员是很难发现的。逐一仔细查验并不现实,因为工作量会非常大。”一位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。他认为,新规的部分方面操作起来有难度。

比如,禁寄目录中的第十五条:非法伪造物品,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、证件、公章等;第十六条: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,包括侵犯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的图书、音像制品,以及假冒伪劣的食品、药品、儿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化妆品、纺织品等。“禁寄这些物品的初衷,应该是为了在流通环节对非法物品进行堵截。但是对于一线快递员来说,判断一件物品是否非法,难度实在有点大。”该负责人如是说,“这是要快递员掌握工商执法人员的本事啊!还有第十八条: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。这恐怕得快递员去卫生计生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接受专业培训,才分辨得出来吧!”


部分商品是否禁寄存疑

商家观望呼吁细化

现阶段,快递行业还预想了这样一种状况:在责任主体指向快递企业的背景下,为了避免严厉处罚,可能存在着禁寄范围被扩大化的风险。比如,快递员无法判断一双鞋是不是假冒的,而万一收寄了假冒商品,不仅面临被罚重金,还可能因此丢了饭碗,那么快递员就有可能拒绝收寄所有鞋。

“希望规定能够更细化,更具可操作性和公平性。同时,链条上方也应该加大监管和落实的力度,除了工商等部门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打击外,销售端也应该自律、调整。”

昨日下午,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多家销售红酒的网店,在网传的信息中,红酒是在禁寄范围内的。然而,网店客服均表示可以发货,且使用的均为知名快递企业的物流服务。一销售红酒的商家告诉记者,他们在看到网上流传的信息后感到很紧张,“有的主流媒体公众号,发布了红酒禁寄的消息,看起来很像是真的。现阶段只能密切观望,如果确实不让寄了,那我们只能把禁寄品下架。但直到今天,快递都是可以正常收寄红酒的。”

事实上很多新规在实施之初,都面临着实际执行过程中关于执行力度的质疑,以及完善规则的要求。而对于此次的快递禁寄新规,链条上销售端、快递行业及消费者,都期待相关信息的进一步细化及科普、解释,让大家清楚哪些物品禁寄,明白为什么禁寄。

记者张婷婷

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

一、枪支(含仿制品、主要零部件)弹药。

二、管制器具。如匕首、三棱刮刀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(跳刀)、弩、催泪器等。

三、爆炸物品。如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烟花、鞭炮、摔炮、拉炮、砸炮等。

四、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。如氢气、甲烷、乙烷、乙炔、打火机、氯气、压缩氧气、氮气等。

五、易燃液体。如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桐油、丙酮、乙醚、油漆、生漆、苯、酒精、松香油等。

六、易燃固体、自燃物质、遇水易燃物质。如红磷、硫磺、固体酒精、火柴、活性炭等。

七、氧化剂和过氧化物。如高锰酸盐、高氯酸盐、氧化氢、双氧水等。

八、毒性物质。如砷、砒霜、汞化物、铊化物、氰化物、硒粉、苯酚、汞、剧毒农药等。

九、生化制品、传染性、感染性物质。如病菌、炭疽、寄生虫、排泄物、医疗废弃物、尸骨、动物器官等。

十、放射性物质。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
十一、腐蚀性物质。如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蓄电池、氢氧化钠、氢氧化钾等。

十二、毒品及吸毒工具、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。

十三、非法出版物、印刷品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。

十四、间谍专用器材。如暗藏式窃听器材、窃照器材、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。

十五、非法伪造物品。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、证件、公章等。

十六、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。如侵犯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的图书、音像制品,假冒伪劣的食品、药品、儿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化妆品、纺织品等。

十七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如象牙、虎骨、犀牛角及其制品等。

十八、禁止进出境物品。如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;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及其他物品。

十九、其他物品。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《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》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》《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载明的物品和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》载明的第一、二类病原微生物等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。(来源:新商报)